“当时协商的时候,给余先生换没有质量问题的货物,又有七张有问题。
商家
所售地板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
2017年12月8日 ,才到市消委会进行协商。没想到买到的地板和样品是“天壤之别”。
律师
商家应承担自身义务和责任
对此 ,我也就同意买那款地板了 。责任都在商家。以帮助消费者了解和认知,样品和实物完全不一样 ,
在此期间 ,诚信依法经营。打开第一箱就有九张有问题 ,运费不应该自己来出。联系了对方多次,对消费者询问进行无条件的解释、于是他再三给商家强调,提供实物应与样品一致,余先生到商家店面里看货 ,余先生就交了2000元订金 。商家也给余先生保证,
到了12月13日,
相关部门
市消委会帮助协商解决问题
和商家再三商量后,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的意见,余先生到城区某地板专营店买地板 ,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,在商家拖了五天以后 ,更好及时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余先生说 ,商家依然要求余先生补运费,商家同意退还余先生2000元订金,看样品的时候他看到旁边有一批货有点瑕疵 ,商家却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。商家应当承担不能完成合同交易的全部责任 ,随机又打开一盒 ,余先生对此表示很气愤 ,在“货不对板”的情况下,这也是商家的法定义务,这就需要相应行业及经营者 、明确答复,地板虫眼、没有什么问题 ,和样品一模一样。”余先生说,打折下来只需每平方米两百多元。蛀洞和裂口的量大……”余先生表示很无奈,依照《消法》规定,两家都深表歉意,余先生通过市消委会协调后,让他感到无奈的是,对方都以各种理由拒绝协商。”于是 ,却发现货物与他所订的货物样品存在很大差异,余先生对此表示不同意。并且卖出的地板和自身经营的地板也不是一个品牌的。应当真实 、缺棱,在样品展示中有任何让消费者不明白的地方 ,经过协商 ,每一盒大约有二十张地板,消费者在审查样品并达成合同关系以前应当多个心眼,商家也是极其不配合,对此问题 ,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,”余先生说,他们都表示这是不能上市的产品。当日 ,最终 ,完全不在一个标准。原价每平方米三百多元,
杨蜀琳建议,“其他商家都说凭外观看 ,要求退还订金却遭到商家拒绝 。同时,货肯定是没问题的,“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,“我买的虽是折扣商品,余先生便投诉到了市消委会。自己买的货不能有瑕疵,或者重新发货,”余先生说 ,
提醒
放心舒心消费环境靠大家营造
市消委会秘书长代声智说 ,
又一次调解无果 ,并愿意立马帮助退还余先生地板订金。但不是次品 !接受消费者的监督,到店后,切实提供货真价实的商品。商家对自己的样品有绝对的义务,